物业服务公司在业主谢某接收房屋时收取了谢某的装修保证金2000元,后该物业服务公司退出该小区物业服务,谢某主张物业服务公司退还装修押金。法院生效判决认为:
物业服务公司未提供证据证明谢某存在装修违规需要使用押金进行赔偿的情形,物业服务公司应当退还装修押金,物业服务公司以已经退出物业管理,不再提供服务等理由不予退还押金,没有依据,判令物业服务公司退还装修押金。
业主收到新房钥匙并验收房屋后,一般就会开始对房屋进行装修,装修难免产生装修垃圾,也可能对上下邻居或者管道产生损害,物业服务公司收取装修押金,对业主进行约束和管理,符合双方合同约定。但在业主装修完毕,物业服务公司验收无损害后,应当及时退还装修押金,不得无故占有装修押金。
广东友怡物业公司----广东友怡物业公司---广东友怡物业公司
广东物管----佛山物管---顺德物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