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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悟了:"物业扬言起诉我",竟然是件好事!
来源: | 作者:youyiwy | 发布时间: 2025-03-17 | 40 次浏览 | 分享到:

这些天我想通了一件事,就是应该提倡物业通过法律手段向欠费业主催交物业费。大家先别急,耐心听听我心态转变的过程。

我之前也是被催交业主之一,收到物业那种蛮横的催交短信也是气得牙痒痒。嘴上骂就这种垃圾物业也好意思,怎么有脸的?

好在这个事情出来以后,我看了很多自媒体讲的应对方法,也查了一些国家和本地的法律法规。心中才安定下来,也找到了后续解决问题的路径。

但是,我想说但是,整个小区里有多少人会去查这些资料?去找应对的办法?(这句话,我真的没有自夸的意思,因为我已经是一个落后者,我根本没有资格自夸。)

如果小区里的每个人都能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都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也许就不会有那么多纠纷了。

一个95%业主都忍气吞声任由别人摆布的小区,和一个大部分业主懂法、物业懂法的小区相比,哪个更和谐呢?

可现实是,很多业主面对物业纠纷时,要么忍气吞声,要么情绪对抗,却很少想到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正是基于这样的思考,我开始重新审视物业选择法律途径催收物业费这件事(虽然他们本意只是恐吓),这其实也是一个倒逼业主学法的契机!

业主学法了,物业也就不敢那么嚣张了。我认为这个事是非常具有积极意义的:

首先,这能倒逼物业提供规范服务。现在还是能刷到一些物业公司通过对业主断水断电等极端手段催费,如果业主学习了《民法典》和《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条款,再熟悉一些法院判例。把这些摆上桌面跟物业谈判,录音录像,告诉他们这些行为是违法的,物业不掂量掂量?

当物业把纠纷摆上法庭,就意味着它的服务也要经得起法律的检验。比如收费标准是否合理、服务是否到位、各项支出是否透明等,都将在法庭上一一接受检验。

这无形中会推动物业公司一定程度上提升服务质量,完善基本的管理制度。

如果小区能成立业主大会,跟物业公司重签合同,落实保证金和扣款制度,那物业公司还敢在小区里不作为吗?

其次,倒逼业主学法,唤醒双方的权责意识。很多业主不了解自己该享有什么权利,该履行什么义务;物业公司随意越权管理或不作为。

以往遇到物业问题,不少人习惯采取"闹"的方式:或是到物业办公室大声投诉,或是在业主群里反复谩骂。这些方式解决不了什么问题,因为物业知道业主“也就这点能耐”

但是当业主知晓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后,用法律知识、对照合同跟物业公司“讲道理”,物业公司还敢小瞧业主吗?

同理小区里确实也存在一些不讲公德的业主,滥用权利。比如无理由拒交物业费、不文明养宠、破坏公共设施等行为。

如果物业不懂法、弱化责任,这类业主反而会获益,受害的是全体业主;但如果物业通过合法程序追诉不良行为,能够让这类业主付出必要的代价,起到教育作用。

最关键的是能够培养契约精神。物业服务本质上是一种契约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都写在合同里。当我们尊重契约、遵守规则,很多纠纷其实可以避免。

就像一位法官说的:"我审理过的物业纠纷案件中,80%都是因为一方或双方没有认真履行合同。"

我们不必把"打官司"视为洪水猛兽。在法治社会,它恰恰是文明解决纠纷的标志。当每个人都学会用法律思维看待问题,我们的小区才能真正实现良性治理。

用法治化治理,让每一位业主都能享受到公平、透明、有序的居住环境,这才是我们共同的家园应有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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